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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院蝉联“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21-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渝水区检察院通过2020年江西省文明单位复查审核,蝉联“江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渝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把文明创建融入新时代检察工作中,实现文明创建与检察工作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文明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干警绩效考核,提升全院干警参与文明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志愿帮扶等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凝聚队伍精气神。

三是强化普法宣传。以国家宪法日、综治宣传月等活动为载体,通过设置宣传栏、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检察职能、发布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全方位、多角度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检察正能量。

 

(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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