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洋
杨洋,男,汉族,1982年7月出生,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江西樟树人,现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1999年9月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学习;2003年7月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试用期干部;2004年7月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书记员;2007年3月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助理检察员;2008年5月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科级助理检察员;2009年7月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助理检察员;2009年12月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检察员(期间:2008年4月至2010年12月南昌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12年5月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正科级检察员;2012年9月分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期间: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兼任分宜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2016年7月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助理检察员、检察员;2019年9月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19年10月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2020年6月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主持本院全面工作。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章翠红
章翠红,女,汉族,1967年3月出生,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新余人,现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曾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科长、副科级检察员、正科级检察员,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2年9月任现职。
协助负责全院日常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办公室财务、微信编辑部工作。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习剑锋
习剑锋,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新余人,现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曾任渝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副科级审判员,渝水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科级审判员、审委会委员。2012年3月任现职。
分管第二检察部工作。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符勇
符勇,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新余人,现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曾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局长、副科级检察员,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正科级检察员。2012年3月任现职。
分管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工作。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付绍军
付绍军,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醴陵人,现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曾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副科级检察院,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2019年11月任现职。
负责政治部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务,协管办公室财务工作。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金华
张金华,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新余人,现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曾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渝水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科长,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法纪科科长,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检委会委员。2010年8月任现职。
分管综合业务部、司法警察大队工作。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文宁
刘文宁,女,汉族,1967年8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新余人,现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曾任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监察室主任。2012年12月任现职。
分管第五检察部、派驻检察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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