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午,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与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质效,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和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经深入调研、广泛沟通,制定会签《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并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人民检察院指派的常驻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办公室主要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责,有利于强化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相互衔接,实现公检双向配合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