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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院深入开展案件“自查+互查”推进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新余市院印发《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专项指导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组织对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开展专项指导活动。渝水区院以此为契机,通过“自查+互查的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施治,找准破题解题的主攻方向,推进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

一是认真组织部署。在收到《方案》后,该院立即组织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学习文件内容,逐条逐句掌握工作要求,明确此次专项指导工作重点督促的案件范围、类型及数据指标,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同时,在新余市院欧阳峰副检察长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后,通过部务会议、检察官联席会等形式,传达动员会议精神和要求,将工作责任和要求传导至每一位检察干警,不断凝聚攻坚克难、同心同向的合力。

二是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方案》确定的八类“重点案件”,紧盯认罪认罚适用、捕后轻缓刑等短板弱项。运用“自查+互查”方式,“议案一表”、精准“把脉”,全面梳理今年办理的206件审查起诉案件,深入查找是否有退延“借时间”、认罪认罚“应用而不用”及贯彻“少捕慎押”政策不到位等情况,从严格退查“逐级报告”制度,落实轻微案件不捕要求,提高认罪认罚教育转化主动性等方面,寻找“解题思路”。

三是强化成果应用。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进、以评促优,通过深度剖析发现在理念、模式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带动司法理念、工作举措和制度机制等领域的创新性、重塑性发展,推动实现“自查+互查”工作成效最大化。比如,该院对诉前羁押率较高问题,正在积极与公安法制部门沟通衔接,共同研究起草《关于适用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条件、探索非羁直诉快办模式等,推动从源头上压减羁押案件。又如,对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存在的质效不高、认罪认罚权利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对近年来办理的24起存疑不起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查找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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