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2月份
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 审查逮捕工作总体情况
1、受理审查逮捕数增加。共受理398件488人,同比分别增加76.11%、增加59.48%。
2、逮捕案件数增加。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301件345人,同比分别增加57.59%、增加35.29%。其中:(1)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299件344人,同比分别增加58.20%、增加35.97%。(2)共决定逮捕职务犯罪1件1人,同比分别减少50.00%、减少50.00%。
3、不捕数增加、不捕率增加。经审查,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44人,同比增加206.38%;不捕率为29.45%,同比增加13.88。4、已捕不起诉减少、已捕判无罪持平。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中,有12人被不起诉,同比减少7.69%;占逮捕人数的3.48%,同比减少1.62。有0人被法院判无罪,上年同期0人。
二、审查起诉工作总体情况
1、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增加。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30件1012人,同比分别增加62.95%、增加44.99%。
2、决定起诉案件数增加。共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576件764人,同比分别增加67.93%、增加43.07%。其中,起诉刑事犯罪案件572件759人,同比分别增加68.24%、增加42.94%;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同比分别增加33.33%、增加33.33%。
3、不起诉率增加明显。共决定不起诉147件271人,同比分别增加98.65%、增加75.97%;不起诉率为25.61%,同比增加3.23。其中:(1)不起诉刑事犯罪案件146件270人,同比分别增加97.30%、增加77.63%;刑事犯罪不起诉率为26.05%,同比增加4.34百分点。(2)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职务犯罪不起诉率为20.00%,同比增加20。
4、撤回起诉案件。共撤回起诉2人,同比增加200%,撤回起诉人数占起诉总数的0.26%。
5、法院共作出生效判决626人,其中生效有罪判决626人,有罪判决数占法院审结数的比例为100.00%。无罪判决0人,上年同期0人。
6、刑事案件比下降明显。1-12月份刑事案件比为109.67%,去年同期为213.51%,下降率为103.84%。
7、适用认罪认罚情况。2021年1-12月份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案件778人,占审结案件(1058人-法定不诉1人-存疑不诉91人)的90.58%;起诉675人,不起诉172人;提出量刑建议656人,其中654人确定刑,确定刑提出率99.7%,2人幅度刑(公诉环节不认,审判阶段认),法院采纳量刑建议654人,采纳量刑建议率为99.7%;一审判决453件659人。
8、涉黑涉恶案件。共受理审查批捕涉黑涉恶案件6件8人,批捕6件7人,不捕0件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件25人,审结审查起诉9件18人。一审生效判决7件10人。
三、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
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同比0,监督立案率为16.67%。
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6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件,同比增加500.00%,监督撤案率为100.00%。
2、建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
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而未移送司法处理的案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0件0人。
3、侦查监督情况
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漏捕0人,同比持平;纠正公安机关漏诉3人,同比减少25%。
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件次,同比增加700%。其中,侦查监督环节提出纠正7件次,同比增加700%;公诉环节提出纠正0件次,同比持平。
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7件次;已纠正7件次,纠正率为100%。
4、刑事审判监督情况
提出抗诉总数增加。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4件,同比持平。
2021年1-12月份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今年1至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39件58人,占受理总人数的11.91%;受理审查起诉39件59人,占受理刑事案件总人数的5.86%。
1、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45人,占受理审查批捕未成年人总数的77.59%,同比增加44.25。
2、附条件不起诉。共对2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1至12月,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有28人,占公诉审结未成年人总数的52.83%。
2021年1-12月份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5件(去年同期19件),同比增加31.58%。
1、不服法院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情况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采纳率为200.00%。
经审查,不支持监督申请5件。
2、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
对于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采纳1件,采纳率为100.00%。
3、民事行政执行监督
针对民事执行根据和执行行为中存在的不当情形,共提出检察建议7件,已采纳7件。采纳率为100%。
4、督促履行职责和支持起诉
支持起诉4件,已采纳4件。督促履行职责0件,已采纳0件。
5、息诉情况
经检察机关作息诉工作,共有8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息诉。其中,当事人和解0件,撤回申诉2件。
6、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1-12月份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2件,立案58件,诉前程序55件,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11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立案4件,诉前程序4件。
2021年1-12月份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1、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2件次,已纠正2件次,同比增加200%,纠正率为100.00%。
2、积极开展监外执行活动监督工作。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刑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已纠正10件,纠正率为100.00%。
3、核查职务犯罪线索4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件。
2021年1-12月份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增加。共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38件,同比增加15.15%。受理首次控告12件,同比增加20.00%。受理首次申诉3件,共审查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35件,同比增加25%。
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情况
1、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刑事申诉部门受理0件。
2、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刑事申诉部门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0件。
3、息诉工作。对于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在审查、复查中,共息诉0件。
5.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23人提起刑事被害人救助,经审批,实际救助24人。实际拨付救助金2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