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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检察院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时间:2021-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为群众办实事]

  

  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期间,渝水区检察院本着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身边事。近年来,乡镇群众对瓶装液化气的需求激增,而液化石油气钢瓶内充装的液化石油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伴随的安全风险不容忽视。据此,渝水区检察院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守护群众“灶台下的安全”。

一、深入现场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渝水区检察院干警走访发现,辖区内各液化气站管理较规范,但在销售环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各液化气销售点大都由个体工商户经营,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营业执照,经营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无固定经营燃气的场所,部分钢瓶老化过期,所销售的瓶装液化气均与其他可燃物混存在居民楼周边,甚至有的经营者将大量瓶装液化气集中叠放储存在居民楼内,且未配备消防设施。

二、认真研究法律法规,提出精准检察建议。针对现场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过分析研判,精准对位法律法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办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单位对渝水区辖区内存在的瓶装液化气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及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消除辖区内瓶装液化气销售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持续跟进监督,护航美好生活。制发检察建议书后,渝水区检察院于3月10日召开了渝水区瓶装液化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推进会。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推进会上明确由渝水区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整治实施方案,相关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办齐发力,共同积极组织整改。下一步渝水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不定期了解被建议的行政机关落实整改情况,最大限度消除瓶装液化气销售行业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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