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基层分局、机关各股室(局、中心):
根据《江西省检察机关 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3年8月至2023年12月联合开展渝水区乡村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渝水区乡村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部署。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人:刘冲 0790-7079915
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姚璋玮 18007900523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 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3日
渝水区乡村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全面履行对辖区乡村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乡村消费者饮食健康安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乡村餐饮店经营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乡村地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乡村餐饮服务质量,建设美丽乡村,消除潜藏的餐饮食品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契合乡村振兴任务,加大对乡村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力度。
二、工作重点
以乡村餐饮服务单位(含农家乐)为重点,开展乡村餐饮服务单位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含农家乐)主体责任、餐饮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及“三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三、工作措施
(一)严把两个责任落实关。餐饮服务提供者(含农家乐)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上门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二)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以餐饮后厨为重点,全面治理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突出重点区域检查,着力解决餐饮环境脏乱差问题,要求厨房、就餐场所干净整洁,防蝇、防鼠措施有效,通风、排气设施良好,加工设施设备与用具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运行良好。
(三)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关。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督管理,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采购、使用、清洗、消毒、保洁的监督管理。自行清洗消毒餐饮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并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并如实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采购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餐饮具的,应查验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生产资质,留存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证明或出厂检验报告等材料,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采购和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的,应索取生产单位的资质、出厂合格证明等。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3日-9月10日)。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乡镇基层分局召开全区专项检查工作会议,详细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内容,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整治整改阶段(9月10日-11月30日)。由区人民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对乡村餐饮服务单位(含农家乐)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乡村餐饮服务单位(含农家乐)负责人的宣传教育,督促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集中力量,对乡村餐饮服务单位(含农家乐)餐饮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及“三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配合工作,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乡镇基层分局参照《渝水区乡村餐饮服务单位(含农家乐)检查表》(见附件)内容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逐一进行排查整改到位并形成工作总结于12月28日前将《乡村餐饮服务单位检查工作表》一同上报至区食安办(区食安办邮箱:1942113742@qq.com)。总结内容如出动多少人员、检查多少家、发现哪些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打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将乡村餐饮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大对餐饮安全工作的人力、物力支持,完善乡村食品监管机构建设,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作用,不断提升乡村餐饮安全工作保障水平。
(二)立即行动,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乡镇基层分局要立即行动,做到100%全覆盖督导检查,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排除餐饮安全隐患。区检察院将以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三)广泛发动,共同参与。要加大乡村餐饮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集中深入地向乡村消费者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渝水区乡村餐饮服务单位(含农家乐)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