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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2日在渝水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华玉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顾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全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参与全区“蓝天行动”、“保家行动”、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为帮扶对象、新农村建设点筹集建设资金16万元。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经济犯罪,共批捕破坏经济秩序类犯罪14人,起诉27人。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三个慎重”,区分“五个界限”,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可能对经济发展造成的风险。全年共不捕经济类犯罪9人。深入重点帮扶企业开展法律、政策宣讲,着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

重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恢复+综合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服务辖区生态文明建设。聚焦生态环保领域,深入开展粘土砖厂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关停拆除非法砖厂42家,得到省市两级检察院和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获社会一致好评。积极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共审查起诉13件24人,不起诉14人。与百丈峰林场共建生态景观林基地,将我院依法追缴的30万元生态恢复费用于基地建设。目前已建成基地105亩,栽种各类树苗5000余株,实现生态修复和依法办案的“双赢”。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全国检察机关文明示范窗口”,健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案件风险评估、释法说理、防范处置等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26件,均予以依法妥善处理。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利用“互联网+普法”模式,加强案件发布和法治宣传。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实行“三同步”管理,全年未发生涉检舆情。组建一支专门的法律顾问团队,扎实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

二、忠实履职促稳定,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线索管理等六项制度,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不断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斗争顺利进行。全年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5件6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1件32人,起诉4件40人,8次提前介入重大黑恶势力案件侦查,有效引导取证。加强沟通,主动邀请公安、法院召开办案联席会6次,凝聚办案合力。加强宣传,利用永久性标识、横幅、展板、“两微一端”等方式深入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55件594人,批准逮捕308件52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8件947人,提起公诉447件709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0人,提起公诉17人。对盗窃、诈骗、涉毒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提起公诉258人;持续开展打击暴力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斗争,提起公诉119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100多家餐馆进行走访排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持续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3人,纠正漏诉7人,对侦查机关提出口头纠正违法18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3人。强化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件,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1件,发送检察建议书29件,改变强制措施28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4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和督促履职案件各5件,对行政机关不作为发出检察建议5件。

三、改革创新促发展,推进检察品牌建设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起公益诉讼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我院高度重视,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组建专业办案团队,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主动作为。全年公益诉讼立案48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7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被省检察院列为挂牌督办。成功办理全市首例、全省第二例开庭审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省三级院一百余名检察人员前来观摩庭审,反响良好,受到兄弟院特别是省院的高度肯定,全部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该案被高检院、省院列为指导性案例。

不断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品牌。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捕涉罪未成年人19人,不诉18人,共对11名未成年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深化“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推行“亲职教育”“互联网+异地帮教”等办案方式,丰富未检品牌内涵,提升帮扶效果。全年全程帮教涉案未成年人24人,无一人重新犯罪。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选派12名优秀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传,通过开展临界预防座谈、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等活动,创建平安校园。1名干警荣获“全市女童保护优秀志愿者”称号。

坚持不懈实施文化育检工程。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功能,实行检察文化建设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以检察文化活动为载体,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创建“专题教育文化活动”“党建+队建”模式,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开展特色主题党日、开设“道德讲堂”、文明志愿帮扶等系列活动,凝聚检察队伍精气神。在中共新余市委组织部、共青团新余市委主办的新余市中青年知识分子“诵读红色家书 讲述英烈故事”比赛中荣获三等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殊荣。

四、从严治检抓队伍,提升检察核心战斗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人员分类定岗,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行政人员员额配置比例要求,明确了每位检察干警的具体身份和岗位。完善检察官办案组织设置,组建了20个独任检察官和10个员额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并按新设置的组织形式分案办案。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定内部监督制约、绩效考核、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确保“放权”不“放任”。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今年以来,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252件,占案件总数的21.30%,院领导带头办案已成常态。每月通报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以公开倒逼责任落实。

突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推行“互联网+廉政教育”,开辟“专题教育”专栏,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完善会议管理、日常考勤、作风督查制度,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坚决全面肃清苏荣案余毒。开展作风深化年活动,有力推动作风建设好转。加强检务督查,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和节假日,针对公车管理、检容风纪等情况,持续不断地开展督查,全年队伍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狠抓业务能力建设。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建设,以中心组学习会、班子会、检委会、院务会等多种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学习,提升班子思维层次和决策水平。突出专业化建设,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不断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和类案办理能力。建立业务分析研判机制,每月对业务态势和业务质量作出分析研判,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创新青年干警培养模式,通过“以老带新”、建立导师制人才培养等方式,着力培养能担当、有作为的青年干警,涌现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等一批先进典型。

五、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不定期开展上门走访、邀请视察座谈等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积极听取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临界预防座谈、12309揭牌等活动,让社会各界深度全面了解检察工作。

加强内部监督。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对办案全程动态监控。全年对122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提出纠正意见54条,防止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开展“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比对工作,全年共对130件案件进行三书比对,实现质量评查日常化常态化。狠抓执行和考核,严格落实司法档案管理、司法瑕疵认定等制度,严格奖惩,修订完善检察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成立检察官考评委员会,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

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强化案件信息公开,依托人民检察信息公开平台和“两微一端”,加强案件信息公开。2018年,共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1283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438份,推动司法规范化透明化。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充分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全年共接待律师162人次,安排律师阅卷162次。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合案件信息公开、律师接待、信访申诉等检察服务资源和功能,利用远程视频接访、服务热线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

各位代表,2018年,渝水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区优秀领导班子” “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党建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渝水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检察职能履行还存在短板与不足,如公益诉讼涉及领域单一,诉讼监督发展不平衡,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效能有待提升,对三类人员的科学有效管理难度加大;三是智慧检务层次不高,检察科技对检察工作的引领、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紧扣全区大局中心工作,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工作创新和品牌创建为抓手,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渝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顾大局,坚定不移履行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更加主动融入区委决策部署和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促进法治渝水、平安渝水建设等方面凸显检察担当。

二是谋发展,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创新思维,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既要深化刑事立案监督、生效裁判监督等传统业务,更要加强公益诉讼等新增业务,把传统业务做精做细,把新增业务做实做强。

三是创品牌,坚定不移提升检察工作品牌影响力。继续以检察工作创新和品牌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未检工作、生态检察、文化育检等检察品牌建设与特色亮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其他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四是强队伍,坚定不移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狠抓检察队伍建设,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不断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职,务实进取,奋力谱写新时代渝水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建设美丽和谐幸福渝水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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