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5日在渝水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学先进、比业绩、争一流”为主题,紧扣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六渝”发展举措和“晋位赶超争一等,跻身全国百强区”奋斗目标,按照“五抓五促”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
一、抓政治建设,促“从政治上看”更自觉
坚守政治忠诚本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固树立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18件次。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管好守住建牢检察教育培训、理论研究、新闻宣传等意识形态阵地。
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作为常修课、必修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专题学习50余次。构建“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用实用好学习强国、中检网、渝检小课堂等平台,举办政治轮训、专题讲座、研讨交流100余次,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履职实效,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打造“渝心向党 检心为民”党建工作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实现双促进、双提升。构建“党建+文化”模式,把党建文化长廊作为党史学习、党性教育的新阵地,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瞻仰革命旧址、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活动,增强队伍向心力、凝聚力。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开展平安建设、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2000余人次。
二、抓能动履职,促服务大局更实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坚持“严”的一手决不动摇,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07件247人,提起公诉481件662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0人,起诉35人。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107人,起诉163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9人。坚持严惩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通过办案推动挽回经济损失2600万余元。充分发挥“宽”的教育作用,对自愿认罪认罚的84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其中不批准逮捕156人,不起诉263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荣获“全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人,起诉64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件,对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并邀请企业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现场观摩,面对面以案释法。建立“检察+工商联+企业家协会+商会+企业”服务模式,共走访企业20家。两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区十佳营商环境先进个人”“全区服务工业和开放型经济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发出检察建议96份,助推相关部门预警防范、堵漏建制,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呈送调研报告4份,积极建言献策。将检察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举行听证会182次,让公平正义可“围观”、受评价、更可感。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60余次。讲好检察故事,47篇宣传稿件被《江西日报》、人民论坛网、人民日报客户端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微电影《心声》和微动漫《“老狼”砖厂覆灭记》分别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微电影、优秀微动漫。
三、抓民生保障,促执政根基更厚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守护绿色家园,起诉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人。深化“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扬尘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等特色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5件,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企业11家,清理危险废物200余吨,清理疫木12000余棵,修复被污染的水源地450亩,推动8个乡镇进行污水管网提升改造。保障食药安全,起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深入7个乡镇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制发检察建议8件,督促20家餐饮店安装防蝇、防尘、防鼠设备,落实信息公示等制度。
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群众一站式诉求表达渠道。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妥善办理群众信访案件85件。深入排查长期信访、重复信访,2件信访积案由院领导包案化解。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成效突出部门”“全市巾帼文明岗”,两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个人”“全市信访工作优秀个人”。建立“司法+社会”多元救助模式,为55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70万余元,对11人帮助落实低保、教育、就业、医疗以及心理疏导等帮扶措施。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升级“未小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构建“保护性办案、修复性救助、精准化帮教、多元化预防”的未检工作体系。坚持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两手抓、两并重,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5人,起诉30人;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9人,相对不起诉38人,附条件不起诉45人。一案例被最高检、省检察院专刊作为典型案例刊发,一案例在全省已办结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质量评查中被评为唯一一个优秀案件。建立“未检+社工”帮教模式,为35名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制考察帮教方案,帮助6名学生重返校园。深化综合履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文身、抽烟、违规租赁车辆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件、磋商函18件,推动交通运输部门规范小微型汽车租赁管理业务,建立租车人员实名登记、年龄核实制度。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规范旅馆行业经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建立线索移送处置机制,预防和减少旅馆行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四、抓办案质效,促监督水平更高
刑事检察优中有进。与公安机关共同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30件,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提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意见12件。一案例被省检察院专刊作为典型案例刊发。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5件,监督财产刑执行101件。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5件,严防脱管漏管。助力反腐败大局,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大力推进检察侦查工作,被省检察院确立为首批立案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基层院,立案侦查2件2人。
民事行政检察稳中有升。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监督质效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中领先。针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8件,均得到采纳。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监督纠正“假官司”1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推进依法行政。联合法院、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4件行政争议案件。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就不起诉案件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意见26件,行政执法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人。
公益诉讼检察好中有新。公益诉讼立案68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积极配合人大“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部署,扎实开展“助力耕地保护 护航粮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通过办案保护被污染耕地960余亩,督促清理、回收农膜、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20余吨,督促税务机关追缴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4000余万元。构建纵横联动工作机制,与区政协会签《关于建立政协提案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凝聚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合力;与樟树市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袁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共护袁河水域生态。
五、抓队伍建设,促检察战斗力更强
扎实推进检察改革。以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激励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实干、争先创优。发挥好案件质量评价体系“风向标”“指挥棒”作用,统筹兼顾“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引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自主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4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监督模型获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三等奖,并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整治特效药医药代表骗保乱象法律监督模型和盗窃行政处罚后再次盗窃数额减半立案监督模型获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优秀奖。
持续涵养清风正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2次,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45个,制定防控措施66个。坚持转变作风不止步,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紧盯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执法办案、检容风纪督查,持续整治顽瘴痼疾,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有问必录”“逢案必倒查”,共记录报告122件。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实现政治家访、廉政谈话全覆盖,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1个。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包案化解信访积案、主持公开听证等方面做好示范,入额院领导办案593件,占案件总数的24%。实施“渝检英才工程”,组织开展“渝检青锋”诉辩赛、渝检人物故事分享会、理论研讨会等活动,在“学、考、赛、评”中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一名干警荣获“全省公诉能手”,一篇论文入选全国法学会专题研讨会论文集,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13项。加大对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3名“80后”干警进入院领导班子,5名干警晋升职级,激发动力活力。积极搭建成长历练平台,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参与援疆、项目攻坚等中心工作,在实践锻炼中壮筋骨、长才干。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全面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坚持逐条办理、逐项落实。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配合人大、政协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专题调研,支持和保障代表、委员依法履职。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案件办理、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活动150余场次,使检察工作更加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办案数据,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41条。积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接待辩护律师阅卷331人次。
各位代表,2023年,渝水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先后荣获“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成效突出部门”“全市巾帼文明岗”“全区信访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等多项荣誉。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渝水检察事业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渝水检察工作离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从政治上看”的意识和能力仍然需要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不专、不会、不敢、不力、不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监督质效仍有短板;三是检察队伍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职业素养跟不上、不适应,领军型、复合型人才匮乏,队伍结构不够优化。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将毫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主题,以打造“五个渝检”为目标,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坚定走好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新长征路,奋力谱写渝水检察创新发展新篇章。
一是打造忠诚渝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动摇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做到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把提升执行力、落实力作为工作重点,形成“领题即办、办后复盘、反馈评价”闭环模式,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加深入、坚定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抓深抓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二是打造公正渝检。时刻绷紧“严格依法”这根弦,立足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和司法秩序;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用好检察侦查“利器”,办好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以高质效履职维护公平正义。坚持“眼睛向内”,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增强自身监督办案的刚性、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履职的参与度和公信力,及时发布检察工作情况、业务数据、典型案例,开展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三是打造品质渝检。始终坚持在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卫蓝天碧水净土、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有新作为新贡献。树牢高质效法律监督理念,不仅要积极延伸监督触角,做好办案“前半篇文章”,更要把诉源治理、社会治理等“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讲好检察履职故事,让更多检察故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满意度。
四是打造民生渝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真正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热点领域的办案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善于倾听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进一步把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抓在平常、做在日常。
五是打造活力渝检。与时俱进深化检察领域改革,做好人员分类管理、业绩考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控、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等工作,落实从优待检各项举措,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释放生机活力。持续推进“渝检英才工程”,积极开展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充分挖掘青年干警潜能,着力打造结构优化、素质精良的人才队伍。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文化润检、文化兴检,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努力打造更具时代感、影响力的检察文化品牌。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继续保持“不争第一就是落后”的进取心,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不断开创党的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奋力描绘“上善渝水、抱石故园”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三同步”:是指在办理案件时要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
2、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式。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及其他检察建议。
3、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4、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5、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发检察意见,依法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6、“三个规定”:具体为中办国办印发实施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的《司法机关内部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