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3日在渝水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主线,以“学先进、比业绩、抓落实、争一流”为主题,以打造“五个渝检”为目标,更加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年共办理“四大检察”案件2141件,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忠诚渝检
擦亮政治忠诚底色。毫不动摇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26件次。以“大抓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每月召开工作分析调度会,建立听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固定议题”机制,以制度执行力促进提升政治执行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落实“三同步”要求,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固本培元、凝心铸魂,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党的创新理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0余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举办政治轮训、专题讲座、研讨交流40余次,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见实效,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引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荣获“《检察日报》读报用报工作先进单位”。
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以“四强”党支部创建为抓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评议等工作,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两个党支部荣获区直机关“四强”党支部,4名党员分别荣获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四优”党务工作者、“四好”党员。深化打造“渝心向党 检心为民”党建工作品牌,构建“党建+文化”模式,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瞻仰革命旧址、重温入党誓词、红色走读等系列活动,持续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被区直机关工委选为现场教学观摩点。
二、以法律监督为核心,打造公正渝检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与公安机关共同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110件,合力提升侦查办案质量。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22件,追诉13人,共同促进严格执法。一个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制发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1份。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6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纠正脱管45人、漏管1人。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6件17人,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立案侦查2件2人。
精准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检察案件65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4件。针对4件涉企民事执行案件中存在的扣划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用于偿还其他债务的问题,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形式,助推形成社情民意信息。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依法纠正2件。办理行政检察案件5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件。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就不起诉案件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意见73件,行政执法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9人。
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法定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件,发出检察建议40件、磋商函2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两个案例被省检察院专刊作为典型案例刊发。积极配合人大“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部署,紧紧围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开展“孔目江流域治理”“古树名木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10余吨,推动4家污染企业完善相关环保设备,督促保护挂牌古树名木27棵。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10部门制定《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开展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意见》,凝聚合力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件,推动相关部门清理消防通道46处,督促关停、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九小场所”155家,督促拆除废弃建筑起重机3台。
三、以服务大局为己任,打造品质渝检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该严则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54件415人,提起公诉663件871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人,起诉8人。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220人,起诉247人。稳妥办理“1·24”特大火灾事故案,起诉10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案件2件2人。一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表现突出个人”。推动网络空间安全清朗,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批准逮捕48人,起诉93人。坚持当宽则宽,对自愿认罪认罚的94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其中不批准逮捕153人,不起诉295人,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荣获“全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经济秩序、提振市场信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人,起诉41人,通过办案帮助国有企业追赃挽损800余万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9件,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犯罪9人。畅通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通道,联合区司法局制定《关于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合法权益的实施办法》,优化申请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持续深化“检察+工商联+企业家协会+商会+企业”服务模式,联合区工商联制定《关于加强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
促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深化“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检察实践,注重从案件办理中发现社会治理问题,针对校园“两卡”犯罪、校园欺凌、乡镇非法营运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份,均被采纳,有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举行听证会330次,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做好普法宣传和释法说理工作,聚焦反诈、民法典、禁毒、未成年人保护等普法重点,开展各类宣传50余次。讲好检察故事,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原创微电影《爱不失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微电影。
四、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打造民生渝检
切实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聚焦老弱妇幼残等重点人群,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犯罪,起诉23人;针对办案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依法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辖区内养老机构完成安全改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依法从严惩处拐卖、故意伤害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起诉36人;加强对困难妇女的司法救助,联合区妇联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意见》,救助妇女30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7件,助力农民工依法讨薪。
积极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妥善办理群众信访案件106件,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积案15件,全部予以化解。打造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模式,联合区委政法委、公安、法院等5部门制定《关于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联合调处的实施意见》,统筹属地管理优势和部门专业优势,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元化解,经验做法在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推介。荣获“全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一名干警荣获“全市信访工作优秀个人”。秉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原则,为52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0万余元。
全力推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未小渝”工作室为抓手,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四大检察”案件统一集中办理优势,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深度融合。“未小渝”工作室荣获“新余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渝水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坚持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两手抓、两并重,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6人,起诉68人;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0人,相对不起诉37人,附条件不起诉43人。探索构建“检察+网格”工作模式,推动区平安办制定《关于在未成年刑事案件中发挥网格员作用的办法》,邀请网格员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考察帮教等工作。联合区委政法委、公安、法院等9部门制定《渝水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工作办法》,凝聚各方合力更好开展对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措施的评估、适用和监管工作,促进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深化综合履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滥用右美沙芬、无证驾驶机动车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制发磋商函和检察建议8件,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右美沙芬销售和使用专项检查,推动交警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五、以队伍建设为基石,打造活力渝检
以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以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优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做好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培养使用、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落实等工作,不断畅通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抓实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引领、促进检察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自主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个,应用法律监督模型23个,推动成案132件。
以从严治检推动正风肃纪。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促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加强执法办案、检容风纪督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认真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自查整改,扎实开展追责惩戒,促进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做实逢案必倒查,强化有责必追究,共记录报告126件。
以人才建设提升队伍素能。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信访积案和公开听证等方面做好示范,入额院领导办案409件,占案件总数的19%。深入推进“渝检英才工程”,常态化开展渝检人物故事分享会、“青雁学堂”、理论研讨会等活动,综合运用“教、学、练、用、赛”等方式,全面提升履职能力。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19项。积极搭建成长历练平台,选派年轻干部到办案一线、艰苦地区、重要岗位“墩苗”。一名援疆干警获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以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认真研究代表委员审议检察工作报告、调研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逐条办理、逐项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座谈交流等活动300余场次,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认同感。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办案数据,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000余条。积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辩护律师阅卷300余人次。
各位代表,渝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渝水检察事业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渝水检察工作离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不够深入,司法理念需进一步更新;二是不敢、不善、不愿监督问题仍然存在,办案力度和质效离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大院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足,高层次、拔尖型人才缺乏,理论研究和典型案例成果偏少。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将毫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不断开创党的检察事业新局面。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全力推进高水平党建。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传承人民检察听党话、跟党走的红色基因,毫不动摇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的全过程各环节,以实干担当创造党的检察事业新的更优业绩。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政治教育、党性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融入中心大局,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自觉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着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以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三是厚植为民情怀,全力守护高品质民生。高质效办理社保、“三农”、就业、食药等重点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对老弱妇幼残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办好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检察为民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制度,把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始终,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全力推进高质效办案。始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贯穿“四大检察”全过程,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提升民事检察深层次监督能力,稳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引导检察人员把精力聚焦到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到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
五是狠抓自身建设,全力锻造高素能队伍。围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点,做好人员分类管理、业绩考评等工作,落实从优待检各项举措。坚持实战、实用、实训导向,深入推进“渝检英才工程”,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同堂培训、业务竞赛,锤炼过硬履职本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抓实抓深“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与时俱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展现新担当。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渝水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三同步”:是指在办理案件时要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
2.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式。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及其他检察建议。
3.虚假诉讼:是指行为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或错误执行法律文书,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处罚的行为。
4.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5.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是指司法机关、相关行政机关、群众团体及其他社会力量,对实施了不良行为、危害社会的严重不良行为、治安处罚行为、不予刑事处罚行为及犯罪后被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或判处非监禁刑的罪错未成年人,采取刑罚之外的专门性教育矫治措施进行干预,促进行为改善、预防再犯的制度。
6.“一取消三不再”:2024年10月15日、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