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网上检务大厅>>工作报告
2017年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31日在渝水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华玉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其历届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主动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全力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参与全区“千名干部帮千村,服务基层促发展”、脱贫攻坚等活动,积极为帮扶对象、新农村建设点和颐养之家解决实际困难和建设资金;服务辖区重大建设项目,深入重点帮扶企业开展法律、政策宣讲;蒙华铁路渝水段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新余制梁场开展“检企共建”,签订了《关于在蒙西华中铁路铺架四标新余制梁场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六个一”职务犯罪专项预防,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

()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保家行动”“蓝天行动”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积极服务我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刑事案件,制定《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环境资源犯罪适用恢复性司法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实现修复生态环境和促进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良好效果。全年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生态环保犯罪立案侦查11人,受理审查生态类逮捕案件44人,起诉生态类案件1622人。查办的渝水区人和乡三山村委会干部丁草根等3人共同贪污国家退耕还林专项资金补贴一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查办生态、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精品案件”。制定《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奋战三十个工作日”专项行动。渝水区委主要领导我院呈送的《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专报》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三)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健全“信、访、网、电”一体化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化控申接访优秀检察工作品牌创建全年共受理群众各类来信来访45件,其中,受理举报类信访24件,线索初核4。坚持诉访分离原则,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办事。探索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矛盾和代理申诉,积极化解涉检环节的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复查息诉2件,妥善解决处理集体访、群体访5件,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工作,推行网格化走访宣传,定人员定片区定责任,深入基层服务民生。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二、依法全面忠实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76574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20498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37882人,提起公诉454765人。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案件239298人,提起公诉266383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深化在渝水一中的校园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在长青小学建立“常青花护航工作室”,常态化开展校园特色普法宣传。设在渝水一中的“检校共建法治教育基地”荣获“江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称号,青年检察官法律宣讲团被共青团新余市委和新余市青年联合会授予“新余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2名干警荣获全市“优秀法治副校长”称号。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2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1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人,均为大案。紧扣民生民利,突出查办发生在扶贫开发,征地补偿等领域案件,如立案侦查了渝水区下村镇花堆村委原书记吴军祥、妇女主任李菊秀挪用征地款、贪污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一案,保障国家脱贫资金落到实处。坚持标本兼职,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90次,录入贿赂犯罪案件66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与新余邮政分公司建立预防协作机制,向辖区180多个村委投递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深化精准预防最后一公里。

(三)继续深化诉讼监督工作。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3人,纠正公安机关漏捕3人,追诉14挂牌成立派驻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北湖路派出所和抱石路派出所两个检察官办公室,探索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2人,均获得二审法院支持,其中,被告人陆建斌猥亵儿童一案经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改判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1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8件,均被采纳。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5件,其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法院裁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法院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违法发出检察建议7件,对行政机关不作为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6件。

三、稳妥推进检察改革,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一)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业绩导向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顺利完成检察官集中遴选工作,遴选产生首批26名员额检察官,并实行分类归口管理,将员额检察官全部分配到业务部门,一线办案力量增强。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推行新的办案模式,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办案质效得到提升。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的分类定岗工作,因地制宜进行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检察职能配置,提高司法效能。完成员额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工作,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并对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委政法委报告。

(二)统筹保障各项检察改革。坚决拥护、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开展领导与反贪、反渎、预防干警的谈心谈话,引导转隶人员正确面对改革,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全力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抓好在办案件的处理和线索移交等工作,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抓紧结案并移送审查起诉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化解工作的人才库,确保涉法涉诉信访依法导入办理,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退出机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引导检察人员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从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

(三)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共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2173条,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377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36条,热点刑事案件信息发布64条。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充分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大力推进检察服务大厅建设,搭建集检务宣传、案件受理、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一体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校园检察开放日、附条件不起诉公开训诫会、庭审观摩等活动,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提升执法公信力。积极构建互联网+检察的司法公开新模式,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实时、全方位、互动式展现检察工作。

四、不断提升整体素能,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建设,以中心组学习会、班子例会、检委会、院务会等多种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检察业务学习,提升班子思维层次和决策水平。制定教育培训方案,通过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法律文书评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提升干警检察业务实战水平。创新青年干警培养模式,通过建立导师制人才培养、上派交流、AB跨岗锻炼等方式,帮助青年干警成长成才。由干警自编自导自演的微电影《手机故事》获得第五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金海棠奖,新媒体宣传工作在全省政法宣传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并在《江西检察简报》头条刊发,女检察官自制说唱普法短片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播出。

(二)实施文化育检工程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功能以检察文化活动为载体,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制定《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文化建设发展纲要》,助推检察文化建设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创建“专题教育文化活动”模式,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标兵评选、志愿帮扶“颐养之家”建设、举办喜迎十九大演讲比赛、手机摄影比赛等一系列活动,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创先争优意识高涨,共有9个集体、22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省三八红旗手”“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人才”“全市优秀法治副校长”等一批先进人物。作为全省三个市县区之一,渝水区检察院被江西省检察院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参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三)提升执法公信力。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实现案件统一受理、分流、结案审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加强对办案的动态监督和流程监控。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围绕检风检纪、车辆管理、办案风险防范和办案质量,开展检务督察。加强案件管理和监控,实行案件质量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强化干警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扣教育、制度和督查三个方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底线。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络,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2017年是渝水检察改革的不平凡之年,是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交叉期。渝水区检察院积极参与改革,主动作为,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集体二等功”“江西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渝水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与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我们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队伍的思想稳定性、工作积极性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科学性需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矛盾依然存在。三是检察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层次还不够高,检察信息化对检察工作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区委争创“三个全省示范区”的发展思路,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工作创新和品牌创建为抓手,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渝水、美丽渝水建设,为渝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全区中心工作,强化检察作为,严厉打击暴力侵财、黑恶势力、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创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举措,做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开展生态检察,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业。全面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加强对生态环保、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致力打造民生检察工作品牌。

三是聚焦深化检察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积极推进内设机构、职业保障、入额领导干部办案等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完善员额检察官考评、退出机制,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分类、科学、有效管理。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及衔接机制,凝聚反腐合力。

四是聚焦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实施文化育检工程,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着力从思想上加强教育,业务上加强培训,作风上加强锻炼,不断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五是聚焦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活动,利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兴媒体,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以公开促公正,全面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职,务实进取,扬鞭奋蹄,奋力开创新时代渝水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和谐幸福渝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COPYRIGHT2009-2016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仙来新区升恒路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