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渝水区检察院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深化学习、完善机制、落实举措等方式,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让所办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
一是深化学习,着力培养司法办案工匠。坚持将提升政治素质与提升专业能力相结合,培养专业精神与提升专业能力相结合,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红色家书》学习诵读,撰写学习心得,开展座谈交流等活动,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开展标兵评比、领导带头学思悟践等大力营造创先争优氛围。通过制定干警年度培训计划,选派干警赴外地学习调研、组织干警参加业岗位练兵、检辅人员列席检委会参与旁听学习等活动,提升干警检察业务水平。同时,突出专业化建设,组建八支新型办案团队,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类案打击力度。
二是完善制度,健全规范执法长效机制。完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规则,狠抓制度落实。切实完善司法档案管理、检察人员绩效考评、司法瑕疵认定等制度,明确各个执法岗位和执法行为的责任,针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制定《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司法行为的实施意见》《渝水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年度方案》等文件,把干警的执法活动纳入制度规范的刚性约束之下。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推进执法规划化建设。
三是落实举措,常态化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一方面,开展“阳光检务”活动,以设立12309检察服务大厅,向群众发放检务宣传资料和公开手册等形式,实现检务、执法活动全过程、全方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不定期开展执法规范检查活动,通过业务部门自查、案管部门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执法活动中的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处理。同时,加强对法律文书的检查、评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三书比对。对发现的一般性瑕疵问题,由案管部门口头通知承办人或业务部门进行纠正,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评定结果纳入干警绩效考核和司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