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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院多措并举加强生态检察工作
时间:2018-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渝水区院紧紧围绕辖区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建立了“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恢复+综合化治理”等生态检察模式,积极推动解决辖区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推辖区生态文明建设。

一、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生态检察工作质效。一是探索建立纪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在辖区开展粘土专项整治活动中,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工作方针,加强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的摸排,完善与纪委监察机关的协作。二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和行政执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促进辖区30多家粘土砖厂整改拆除到位。三是完善生态检察普法机制。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利用电视、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开展的各种走访宣传活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生态检察职能和工作成效,提升生态检察的群众知晓度。该院原创微信《牵手生态检察 邂逅最美仙女》、《仙女湖生态检察室成立 管山管水管空气》,赢得广泛好评。

二、践行智慧履职,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一是组建专业办案团队。优化人员配置,成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负责办理生态检察案件。通过专业化的办案团队,精准、有效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该院提起的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是由三名员额检察官组成的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办理。二是加强生态检察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实务培训等活动,选派干警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研讨交流、庭审观摩,切实提升干警办理生态检察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行一体化办案。强化内部联动,挖掘内部资源,汇聚工作合力。该院控申部门对良山镇9个村委林业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向良山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良山镇政府对辖区所有村委违反财经纪律的林业补贴资金使用行为进行整顿和规范,取得良好效果。

三、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生态检察工作高效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积极争取支持。将生态检察工作融入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定期以专报的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及区政法委汇报生态检察工作,不断增强生态检察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为生态检察工作开展赢得更多支持。三是践行恢复性理念办理生态检察案件。制定《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环境资源犯罪适用恢复性司法政策实施细则(试行)》,与百丈峰林场签订协议,共建生态景观林基地,建成基地105亩,栽种银杏、美国红枫、日本樱花等各类树苗5000余株,实现生态修复和依法办案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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