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渝水区院提请的张某某司法救助一案,获区政法委审批,为当事人申请到救助金一万元。为此,张某某送来了“情系困难人,法律暖人心”的锦旗,对该院给予的帮助和关怀表示感谢和敬意。
张某某系一强奸案件被害人张某的父亲。张某系未成年人,在案发后身体和心理受到了极大伤害,在得知此消息后,我院控申部门及时与未检部门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案情之后,前往张某家中摸底调查。经调查,发现张某某系重组家庭,文化程度低,家庭比较困难,共有四个子女,且有一女儿患病需长期服药,而受害人张某在案发后一直郁郁寡欢,为减轻犯罪后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再次伤害,该院控申干警主动告知张某某可以申请司法救助金,对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在控申部门指导帮助下,张某某将材料提交我院控申部门,我院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于十二月报送了救助申请。日前,一万元救助金已发放张某某手中。
近年来,渝水区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采取经济救助、司法救助、精神疏导等多种方式实现救助多元化。2018年以来已经累计发放救助金六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