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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院“四个着力”服务乡村振兴
时间:2019-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以来,渝水区院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主题,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着力服务精准扶贫。积极参与全区精准脱贫等活动。为帮扶对象、新农村建设点等筹集建设资金16万元,积极参与定点帮扶贫困户工作,成立专门帮扶工作队,派出3名干警参与帮扶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参与全区“拆三房建三园”活动,深入新农村建设点开展走访摸底、督导和政策宣讲工作,促进当地拆迁建园有序顺利进行。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专项行动,成功为1名贫困刑事被害人近亲属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

二是着力打击涉农领域犯罪。牢记“立法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依法依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侵占农用地等涉农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年共办理涉及侵害进城务工农民案件910人,涉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案件78人。延伸触角监督触角,加大对农村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建立乡村定点联系制度,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常态化开展下乡活动,加大对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侵犯农民利益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三是着力推进乡村治理。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对村920余名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推动基层党组织整治。扎实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组建一支专门的法律顾问团队,每月定期深入乡村进行普法宣传,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利用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服务热线等方式,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加大对村霸、农村涉恶势力的摸排调查,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乡村环境。

四是着力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监督、保护、预防、宣传、教育等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行政执法监督及“农生态”“林生态”等小专项监督活动,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积极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全年共审查起诉1324人,不起诉14人。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小媒体,加大对生态检察、环保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普及,做到办好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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