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渝水区院切实做好附条件不起诉“后半篇文章”,预防和减少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共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72人,考察期满后均复学、就业。
一是优化考察帮教模式,助推顺利回归社会。完善社会支持体系,推动区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挥网格员作用的办法》,邀请了解辖区情况的网格员参与考察帮教。结合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动机等因素,针对性设置可评价考察条件,定制个性化考察帮教方案。发挥检察官主体作用,全过程监督考察,每季度进行阶段性评估,及时为7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调整帮教主体、考验期限或帮教措施。如,对于在阳光学校表现良好、真诚认罪悔罪的谭某某,将最后一季度的帮教内容调整为返回原学校学习,并协调学校为谭某某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再社会化。
二是强化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履行监护职责。协同专门学校搭建困境儿童临时监护平台,做好失管儿童督促监护,帮助1名孤儿重塑家庭支持体系。引进心桥社会工作室实体进驻检察机关,深化合作发挥各方优势,开展家庭教育集体指导10次,个别指导90余次。动态评估指导效果,对于不配合家庭教育指导、帮助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隐瞒不良表现的监护人进行训诫,适时为3名监护人调整指导方案。如,通过多次上门家访,争取到本不配合监督考察的张某某监护人的理解信任,引导其逐步转变教育方式,妥善解决家庭矛盾,促使辍学在家的张某某重新感到家庭温暖,主动返回学校并考上大专。
三是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针对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件、磋商函26件。如,在办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租车“跑分”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其规范小微型汽车租赁管理业务,建立租车人员实名登记、年龄核实制度。创新普法形式,开展红色研学1次、模拟法庭2场、圆桌座谈12场,唤醒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对法律的敬畏,提升其遵法守纪意识。4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主动报名在模拟法庭中扮演角色,沉浸式感受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