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与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共同印发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凝聚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
《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法律监督,通过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协作机制,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法定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保护,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意见》明确,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代表工委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进行梳理,对其中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交区检察院办理。区检察院对已制发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定期研判,将所涉问题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能够借助代表建议方式推动系统治理的检察建议,报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共同监督推动,职能部门落实不力,或有其他应予跟进监督情形的事项,区人大常委会可视情况采取专题调研、专题询问、质询等方式进行监督,区检察院可通过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或向纪检监察机关、行业自律组织通报,或通过上级人民检察院向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机关通报等方式,持续督促落实。
《意见》要求,双方建立日常工作、线索储备、平台联动、专业支持、成果报告制度。区人大常委会可以邀请区检察院派员梳理涉及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事项的代表建议,区检察院主动对接储备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检察开放日等平台,开展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检察官进人大代表联络站等活动。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公益诉讼专家智库”制度,在人大代表中遴选专业人才。双方应当对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研究,依法、及时、有效解决监督中的共性问题。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依托双向衔接转化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检察”监督优势,针对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切实增强法律监督实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渝水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