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执行。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5年第一季度,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9件,占比50%。
下一步,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逢问必录”原则,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推动办案检察官严格依法、公正廉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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