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渝检动态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聂云霞决定逮捕
时间:2025-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原处长、一级调研员聂云霞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聂云霞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COPYRIGHT2009-2016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仙来新区升恒路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