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现将渝水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上半年“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6年上半年,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01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9件,占比29%。
下一步,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压紧压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廉洁运行,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