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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7年度 “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决定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评定2017年度

“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按照“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检察文化建设总体要求,根据高检院《“十三五”时期检察文化建设规划纲要》《关于深化“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紧贴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奋力开创检察文化建设新局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扎实推进,检察文化机制建设逐步健全,检察人员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有效提升,检察文化示范引领作用日益彰显,为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新的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为总结推广各地检察文化建设的鲜活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新时期检察文化建设的示范榜样,在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经自愿申报、审查推荐、征求意见等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确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等99个检察院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希望文化建设示范院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检察文化建设蓬勃发展。

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向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学习,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努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检察人员头脑、指导检察工作实践、推动检察事业发展。要积极创新检察文化建设载体内容,拓展检察文化建设途径平台,以更强大的思想理论武装,更丰富的精神文化滋养,更优秀的检察文艺作品,更能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检察文化成果,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坚定政治信仰,践行核心价值,培育职业精神,规范司法行为,塑造良好形象,砥砺奋进,开拓创新,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附件:2017度“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名单

 

 

 

                          

                             2018228       

(此件发至县级人民检察院)

 

 

 

 

 

 

 

 

 

 

 

 

 

 

 

附件

 

2017年度“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名单

99个)

 

北京市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市级院)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怀柔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市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

河东区人民检察院

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静海区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邢台市柏乡县人民检察院

张家口市蔚县人民检察院

山西省

太原市古交市人民检察院

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市级院)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营口市盖州市人民检察院

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

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检察院

白山市靖宇县人民检察院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人民检察院

黑龙江省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市级院)

牡丹江市海林市人民检察院

绥化市安达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市级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南通市如东县人民检察院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

湖州市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丽水市龙泉市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

宿州市灵璧县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天长市人民检察院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

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三明市永安市人民检察院

 

江西省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市级院)

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检察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

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

郑州市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检察院

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黄石市阳新县人民检察院

襄阳市枣阳市人民检察院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

长沙市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株洲市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娄底市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检察院

玉林市北流市人民检察院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

海南省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

涪陵区人民检察院

渝北区人民检察院

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开州区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

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南充市仪陇县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市级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

昆明市安宁市人民检察院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

西藏自治区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市级院)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

陕西省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甘肃省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平凉市华亭县人民检察院

青海省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市级院)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固原市西吉县人民检察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人民检察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人民检察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四师霍城垦区人民检察院

第十师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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