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度全市检察机关部分集体和
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
县(区)院、望城工矿区院、市院机关各部门: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并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记功或嘉奖:
一、集体三等功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
二、个人三等功
艾彩霞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付 林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科级检察员
钟建兵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助理检察员
袁荣海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科级检察员
徐清波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干部
姜雪丽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
黄 磊 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
钟 华 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法警大队副大队长
三、个人嘉奖
吴智民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夏 添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
黄 璜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华玉兰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科级检察员
邹 军 分宜县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干部
刘金国 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成绩。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推动新余检察科学发展,为全力推进平安新余、法治新余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