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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院、望城工矿区院、市院机关各部门: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余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并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市院公诉处等7个先进集体和夏添9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分宜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分宜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二、2017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夏  添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

廖俊萍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主任科员

胡亦蔚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科员

钟  斌 分宜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常务副局长

郭新莲 分宜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员

姜雪丽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黄  明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汤建文 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晗 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成绩。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先进为榜样,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新余争当“三区两典范”、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

20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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